护士未赚外快上门打针输液,你怎么看?

2018-02-06 14:09 来源:丁香园 作者:逆风飞扬
字体大小
- | +

最近,有位战友小莫摊上了烦心事儿。

战友小莫是某私营医院的护士,收入没有达到自己理想的预期,或者说让她想从事点业余工作,赚点外快。正好,有位小区的业主在告示栏发帖,说需要一位护士,到家里为老人输液,有酬劳。小莫也没有多想,揭榜应招。

老人输的药物只有是清开灵,中药成分,输液中途开始发冷、寒战、憋气、呼吸困难,并伴有严重的恶心、呕吐。小莫一时间吓得不知所措,头脑中的第一想法就是「输液反应」,这可该怎么办?没有肾上腺素,没有氧气,没有可以更换的输液管和空盐水。

好在,小莫还算反应快,觉得一己之力无法控制局面,赶紧拨打 120,老人被紧急送往医院,万幸抢救及时,保住一条老命。但雇佣小莫的业主可就不干了,觉得是小莫输液技术原因,老人急救产生的医药费、出车费等都应该由小莫来承担。小莫深感委屈,却无力辩驳。

无独有偶,去年新闻晨报还曾刊登过《输液抽血随便做,网约护士「野豁豁」》,甚至有平台还出现了网约护士、滴滴护士上门打针输液,医护到家 APP。

很多护士见到这种宣传之后,觉得网约满足了人们寻求方便的医疗服务的需求,对护士来说也是个赚钱的好途径,熟不知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条款。

那么,护士上门打针输液,违反了那些相关的法律条款呢?

1.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也规定: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疾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所以,诊疗活动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等环节。

2.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也就是医疗和护理服务。

3. 违反《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4. 违反《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5.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第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6.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从以上法律条款我们可以知道,护士的执业地点必须是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也就是说必须是护士执业证上载明的执业地点。并且,护士上门所产生的医疗垃圾处理不符合相关的规定。

可能有人会说,现在实行部分省市实行多点执业,这种其实只是一种政策上的文件,如果护士需要再执业地点以外的机构从事护理执业,必须到相应的卫生主管部门备案,且多点的每一个点也必须是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因为网约平台及家庭不具备实体机构,且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平台网签的护士或者接受家庭邀请为老人进行静脉输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除了上述,护士如果接单,还存在着很多隐患。

其一,不能保证患者的药品质量和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如果是禁用或者质量得不到保障的药物,这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其二,如果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护士不具备抢救的设备、药物和能力。而药物过敏反应九死一生,即使抢救及时,也很难保证成功,更何况护士单枪匹马,且不具备开药的能力。

其三,护士操作涉嫌违法,如静脉采血、输液等,遵循的是「患嘱」。可能有些家庭可以提供某些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如采血申请单、注射单等,护士除了不能判断这些单据的真伪之外,更重要的是护士不能执行自己执业机构以外的医生开具的医嘱。

除了打针输液,有的家庭还要求打美白针,这个更不被允许。美白针是需要有相应美容资质的人员方能执行。

其四,护士的人身安全很难保障。在此之前,网上曾经报道过女生送陌生人回家反被害的案例,作为护士,基本上为女性,更应提高警惕,毕竟网约或者业主都是陌生人。

其五,护士提供服务所需要的输液器、注射器、消毒液、棉枝等医用耗材的处理不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这些废物通过生活垃圾处理的渠道流到市场,会出现很多潜在的隐患,被不法分子废物利用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的途径再次处理。

那么,护士不能上门提供服务,有些家庭有老人不方便就医该怎么办呢?

如果患者行动不便,又不能长期住院,确需护士上门打针、输液的,可以就近去住所附近的社区卫生中心签约家庭医生,然后,医院再派护士遵医嘱提供正规的上门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也不建议护士单独前往,最好跟医生,且是男性医生一同前往,并启动定位系统,比较安全,同时要在医院备案,保持通讯通畅。

据笔者所了解,截止目前,身边仍有不少战友都有私下接活,提供上门输液的服务,有些家庭还是熟人介绍。笔者想说的是,护士们最好不要为了那一点酬金铤而走险,如果是熟人或者亲人,更不要轻易答应对方的请求,毕竟,后果很严重,有时,还很可能承担不起。

作者:逆风飞扬,护士长,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编辑: 王妍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丁香园”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丁香园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丁香园”。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