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考研网报公告精华版(最新总结)

2017-10-12 22:55 来源:丁香园 作者:阿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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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报考点网报公告已经陆续公布,以下是网报公告内容,请各位小伙伴们注意关注。本文中阿源老师已经删除了与医学无关的信息,完整版请到研招网查看,收藏本文将可查看后续更新

北京市

一、报考点选择

1.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全国统考」考试方式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 

注意:不含考试方式为「管理类联考」和「法律硕士联考(法学、非法学)」、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报考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 2」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专业的考生。

1105 北京工业大学、1107 北京理工大学、1108 北京科技大学、1110 北京化工大学、1133 中国传媒大学、1153 中国政法大学、1154 北京联合大学、1166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2. 报考京内医学招生单位(10001 – 82001)→ 应选择的指定报考点:

10001 北京大学 →1101 北京大学 

10003 清华大学 →1103 清华大学

10023 北京协和医学院 →1123 北京协和医学院

10025 首都医科大学 →1125 首都医科大学 

10026 北京中医药大学 →1126 北京中医药大学 

91101 军事科学院 → 1154 北京联合大学 

91102 解放军医学院 → 1154 北京联合大学 

87112 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 → 1107 北京理工大学 

87113 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 → 1107 北京理工大学 

87120 首都儿科研究所 → 1123 北京协和医学院 

87110 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 → 1107 北京理工大学 

84508 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 → 1126 北京中医药大学 

84512 卫生部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 → 1123 北京协和医学院 

8450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125 首都医科大学 

84502 中国中医科学院 → 1154 北京联合大学 

3.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

不应选择北京市的报考点,应选择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 

注意:  报名期间,将根据以上报考点的最大容纳考生数量结合已报名交费考生人数,实时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名的功能,以对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考点分流,请考生注意实时的网报公告。

二、费用及退费

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考生,实行网上缴费,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 138 元/人。退费规定如下:

1.「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 月 31 日)前,重新报名、交费,逾期亦不再补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 已报名并确认考生未能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3. 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4. 考生如果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此前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前退还至原支付银行账户,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 

5. 退款到账通常需要 1 至 7 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出现半个月左右时间。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与易宝支付客服联系。 

6. 退费原则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负责解释。 

三、现场确认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 年 11 月 10 日至 12 日。 

天津市

一、报考点选择

凡报考南开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等 17 所院校的考生,报考点只能选择所报考的院校。9 个区招办报考点均不接收报考上述 17 所院校的考生报名。 

报考以上所列 17 所院校以外的招生单位的考生,其报考点可自主在 9 个区招办报考点中选择。因考场数量限制,9 个区招办报考点均对报名考试规模有限定,请考生关注各区招办报考点公告。 

联系方式见下:

南开大学研招办 022-23502121(南)卫津路 94 号 300071  

天津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022-59596191(南)鞍山西道 312 号 300193  

天津医科大学研招办 022-83336930(和)气象台路 22 号 300070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高招办)022-23769162  

和平区招生办 022-27110012(和)和平区鞍山道 85 号 300020  

河东区招生办 022-24136312(东)八纬路与大直沽西路交口(田庄大街 4 号楼旁)300171  

河西区招生办 022-28379078(西)越秀路健春里 2 号增 1 号 300201  

南开区招生办 022-23346508(南)复康路 5 号 300074  

河北区招生办 022-26288183(北)中山路 205 号 300140  

红桥区招生办 022-27272149(红)大丰路先春园大街文昌宫民族小学院内 300121  

塘沽区招生办 022-25861369 滨海新区塘沽向阳南街 12 号(塘沽教育中心院内)300451 

东丽区招生办 022-24392336 东丽区跃进路 51 号 300300 

津南区招生办 022-88510592 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路 77 号 300350 

二、费用及退费

网上缴费,具体未公布。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 年 11 月 7 日至 11 日(具体工作时间参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 

河北省

我省各市均设有报考点,所有报考点均接收符合报考规定要求的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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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和保定市所辖的的部分报考点因考场考位承受能力有限,设有报名人数上限(报名人数上限以已缴费的有效志愿为准)。报名人数达到上限的报考点将关闭,考生应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考。 

现场确认时间:2017 年 11 月 6 日至 10 日

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 160 元/人,对于取消志愿的考生,其填报原志愿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山西省

山西医科大学报考点:只接受山西医科大学 (含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山西中医药大学报考点:接受山西中医药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接受全省报考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报考。 

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接受太原市范围内未设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太原市范围内的其他考生报考;接受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审计硕士等考试科目为两科的全省范围内未设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运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运城市范围内的考生报考。 

长治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长治市范围内的考生报考。 

晋中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接受晋中市范围内未设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吕梁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吕梁市范围内的考生报考。 

阳泉市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阳泉市范围内的考生报考。 

太原工业学院报考点: 只接受太原工业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太原师范学院报考点:接受太原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忻州市高考招生办公室: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忻州市范围内的考生报考。 

朔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朔州市范围内的考生报考。 

晋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晋城市范围内的考生报考。 

以「网上支付」方式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请勿重复缴费),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考生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7 日—10 日,考生须到网上报名时按要求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辽宁省

一、报考点选择

2101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接收沈阳市域内应试语种为俄语和日语的考生(不含「法硕联考」)报考。

2102 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招生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大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大连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03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04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05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07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08 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招生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大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大连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09 辽宁省鞍山市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鞍山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0 辽宁省抚顺市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抚顺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1 辽宁省本溪市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本溪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2 辽宁省丹东市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丹东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3 辽宁省锦州市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锦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锦州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4 辽宁省营口市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营口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5 辽宁省阜新市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阜新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6 辽宁省辽阳市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辽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17 辽宁省盘锦市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盘锦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辽宁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39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招生办接收考试方式为「管理类联考」且应试语种为「英语一」和「英语二」的大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大连地区往届生报考。 

2140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招生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大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大连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41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招生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大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大连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42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招生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大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大连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接收大连市域内应试语种为「俄语」和「日语」的考生(不含「法硕联考」)报考。 

接收报考大连市域内招生单位且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 

2143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招生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和「管理类联考」的大连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大连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44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45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46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2147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招考办接收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的沈阳市域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户口或工作为沈阳地区往届生的报考。 

我省域内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沈阳、大连、锦州地区以外的往届生可选择辽宁省域内除上述 3 市以外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沈阳、大连、锦州地区的往届生可选择辽宁省域内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有特殊要求及限制的报考点除外)。 

同时我省各报考点将设置报名人数上限。报考点网报及缴费成功人数达到上限值后将不再接收考生报名。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它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缴费和退费

我省各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 150 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收取。具体缴费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辽宁省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缴费须知》。 

三、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后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 11 月 7 日至 12 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浙江省

浙江省硕士研究生 13 个报考点设置如下(单位名称前 4 位数字为报考点代码,报考点名称后为所受理报考的单位范围):

1. 3301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不含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

2. 3302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3. 3303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4. 3304 嘉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5. 3305 湖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6. 3306 绍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7. 3307 金华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8. 3308 衢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9. 3309 丽水市招考中心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10. 3310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11. 3311 舟山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报考全国统考、联考;

12. 3312 浙江大学报考点:杭州市(含各县)报考本校统考、联考及各地报考本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及「艺术硕士」专业的考生;

13. 3313 中国美术学院报考点:各地报考本校统考。

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至 12 日,逾期将不予办理

考生应按规定确认本人网报信息、照像并缴纳报考费 120 元(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福建省

一、报考点选择

3501 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 

3502 莆田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不接受报考超过 3 小时(5XX)和选考俄语(202)科目的考生。  

3503 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不接受报考超过 3 小时科目 (5XX) 和选考俄语(202)科目的考生。  

3504 厦门大学: 报考厦门大学的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 

3505 漳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不接受报考超过 3 小时(5XX)和选考俄语(202)科目的考生。 

3506 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不接受报考超过 3 小时(5XX)和选考俄语(202)科目的考生。 

3507 三明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不接受报考超过 3 小时(5XX)和选考俄语(202)科目的考生。  

3508 南平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不接受报考超过 3 小时(5XX)和选考俄语(202)科目的考生。 

3509 宁德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不接受报考超过 3 小时(5XX)和选考俄语(202)科目的考生。 

3510 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大学):1. 全国统考(只接受福州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江夏学院等应届本科毕业生);2. 报考福州大学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的考生。 

3511 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师范大学): 1. 全国统考(只接受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等应届本科毕业生);2. 报考福建师范大学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的考生。 

3512 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1. 全国统考 (不接受报考厦门大学的考生);2. 管理类联考 (不接受报考厦门大学的考生);3. 法律硕士联考 (不接受报考厦门大学的考生)。 

3513 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农林大学): 1. 全国统考(只接受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等应届本科毕业生);2. 报考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单考的考生。 

二、费用及退费

报名费 160 元/生。

考生未按有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成功生成报名号的,视为有效网报信息,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不需要考生提交申请。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 年 11 月 7 日至 11 月 11 日。 

吉林省

一、报考点选择

2202 延边州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接收本州和长白山管委会所辖地区报考全国统考 (含法律硕士) 考生报名

2203 白城市教育考试院:接收本地区和松原地区报考全国统考 (含法律硕士) 考生报名

2204 通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接收本地区、白山地区和梅河口市报考全国统考 (含法律硕士) 考生报名

2205 四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接收本地区、辽源地区和公主岭市报考全国统考 (含法律硕士) 考生报名

2206 吉林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接收本地区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考生报名

2207 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接收本地区报考全国统考 (含法律硕士) 考生报名

2211 吉林大学:接收全国报考吉林大学强军计划的考生报名;接收工作或户口所在地为吉林省行政区划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的报名

二、费用及退费

具体费用未公布。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公布。

河南省

一、报考点选择

(部分报名点现场确认详细地址请参看报名点公告)依次为:报名点代码名称、咨询电话及现场确认地址

4101 郑州市招生办公室、0371-67882003、0371-87540714、黄河科技学院南校区理工实验楼南广场(郑州市紫荆山南路 666 号)

4102 开封市招生办公室、0371-23886525、开封市黄河大街北段 27 号 

4103 洛阳市招生办公室、0379-63939822、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 62 号 

4104 平顶山市招生办公室、0375-4973111、平顶山市光明路与姚电大道交叉口 

4105 新乡市招生办公室、0373-3519082、新乡市开发区创新路 

4106 焦作市招生办公室、0391-2780813、焦作市丰收中路 2369 号 

4107 安阳市招生办公室、0372-2205709、安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安阳市中华路与安濮南线交叉口西 200 米路南)

4108 濮阳市招生办公室、0393-8991788、濮阳市招生办公室招生综合服务大厅 

4109 鹤壁市招生办公室、0392-3372807、鹤壁市淇滨区黄河路中段 283 号 

4110 三门峡市招生办公室、0398-2816631、三门峡市大岭路与河堤北路交叉口东 

4111 许昌市招生办公室、0374-2699901、许昌市莲城大道 1276 号招生考试服务大厅 

4112 漯河市招生办公室、0395-3128578、0395-3139882、漯河市郾城区黄山路支四路 3 号 

4113 商丘市招生办公室、0370-3235252、商丘市招生办公室一楼西侧招生服务大厅 

4114 周口市招生办公室、0394-8319115、地址参看报名点公告 

4115 驻马店市招生办公室、0396-2622043、驻马店市正乐街 96 号 

4116 信阳市招生办公室、0376-6222565、0376-6227361、信阳市浉河区仲景路九中东校区院内 

4117 南阳市招生办公室、0377-63163305、地址参看报名点公告 

4118 济源市招生办公室、0391-6628136、济源市教育局办公楼西区一楼 

4119 郑州大学、0371-67781710、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 100 号郑州大学新校区 

4124 巩义市招生办公室、0371-64583589、巩义市东区教育体育局一楼招生服务大厅 

4125 永城市招生办公室、0370-5118652、永城市教体局招生考试服务大厅 

4127 固始县招生办公室、0376-4093767、固始县教体局招生办服务大厅一楼 2005 室 

4128 邓州市招生办公室、0377-66067617、邓州市穰城北路人民公园东 100 米 

4137 河南中医药大学、0371-65998824、河南中医药大学东明路校区

4138 新乡医学院、0373-3029444、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处 

4152 新乡学院、0373-3683007、新乡学院 A14 号楼 2 楼西段大厅 

4161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0373-3831406、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新乡校区 

二、费用及退费

报考费 112 元/人(现场确认期间不接受现场缴费)。一旦现场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 年 11 月 12 日前

山东省

一、报考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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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费用及退费

(一)收费标准 

所有报考专业中,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 220 元,其余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 180 元。 

(二)收费范围 

除济宁市报考点的考生均实行网上缴费(济宁市报考点的考生由市财政代为缴费)。 

(三)关于退费  

1. 由于「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进行修改,业务课二不可在超过 3 小时和 3 小时之间修改 (即业务课二代码首位是 5 的不能改为非 5,或首位非 5 不能改为 5),考生想修改这些信息只能点击取消报名,然后重新报名缴费 (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 

2. 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3.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报考费不予退还。  

4. 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三、现场确认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 年 11 月 7 日至 12 日。

上海市

一、报考点选择

1.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2)。

2.报考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指定报考点为同济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3)。

3.报考外省市(北京市、江苏省除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 3106)。

4.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 3110)。

5.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大学报考点(代码 3112)。

7. 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点(代码 3114)。

二、费用及退费

暂未明确

三、现场确认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12 日

重庆市

一、报考点选择

重庆市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点有(括弧内为考点代码):重庆大学(5001)、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5002)、重庆交通大学(5003)、重庆文理学院(5004)、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5005)、重庆医科大学(5006)、西南大学(5007)、重庆三峡学院(5016)、万州区招生办公室(5018)、璧山区招生办公室(5019)、涪陵区招办(5021)。

二、费用及退费

(一)报名考试费 200 元/人. 次。 

(二)关于退费 

1. 有下列情形的,将不予退还报考费: 

1)考生在网报时所填写的「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关键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如确有填报错误,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前重新报名、交费。逾期不再补报。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已成功报名并交费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 

3)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或错报、未到现场确认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2.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退还报考费 

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或多次支付的,重复支付的部分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切记不要急于在支付完报名考试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三、现场确认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11 日

江苏省

一、报考点选择

报考点设置如下(报考点名称后为承接报考考生的范围): 

3201 南京大学报考点: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3202 东南大学报考点:南京地区报考该校的考生; 

3209 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南京地区报考该校、苏州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省内科研院所、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的考生; 

3212 江苏大学报考点:镇江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13 扬州大学报考点:扬州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14 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苏州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考生; 

3215 无锡市教育考试院:无锡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16 常州大学报考点:常州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19 淮安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淮安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20 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盐城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21 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连云港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22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原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南通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23 泰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泰州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3224 宿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考点:宿迁地区报考全国招生单位的考生。

二、费用及退费

按每生 120 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三、现场确认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 年 11 月 9 日-12 日

黑龙江

一、报考点选择

以下次序分别为:报考点代码、报考点名称、受理报考范围、咨询电话

2305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的考生;所有报考该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省科学院、哈尔滨焊接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和黑龙江省委党校的考生。0451-86608729 

2306  佳木斯大学    佳木斯市、伊春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的考生。 0454-8618499

2307  哈尔滨医科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的考生;所有报考该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哈尔滨市报考牡丹江医学院、东北石油大学和齐齐哈尔大学的考生。0451-86671349

2308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的考生;哈尔滨市报考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和哈尔滨体育学院的考生。0451-55190398

2309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哈尔滨市报考该校的考生;哈尔滨市报考佳木斯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的考生。0451-82197018

2311  齐齐哈尔大学  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报考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0452-2742663

2312  牡丹江医学院  牡丹江市、鸡西市的考生(报考医学门类除外)。0453-6984041

2322  齐齐哈尔医学院  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0452-2663828  

二、费用及退费

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10 月 31 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 150 元/人。

三、现场确认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7 年 11 月 8 日至 11 日

安徽省

一、报考点选择

今年安徽省共设置 21 个报考点,分别设在 16 个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和安徽医科大学 5 所高校。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报考点。

二、费用及退费

每生 150 元

三、现场确认

2017 年 11 月 9 日 - 11 月 12 日,具体见报考点通知。 

江西省

一、报考点选择

报考点代码报考点名称报考点(场地确认)地址
3601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南昌市西湖区三眼井街 84 号
3602九江市招考办九江市庾亮南路 219 号
3603景德镇市招考办景德镇市瓷都大道 1369 号电教考试中心
3604萍乡市招考办萍乡市跃进北路 188 号
3605鹰潭市招考办鹰潭市信江新区市政府经济大厦 C 区 C719 室
3606新余市招考办新余市堎上路 272 号
3607赣州市招考办

报考点地址: 赣州市环城路 5 号

现场确认地址:  赣州市客家大道 156 号江西理工大学黄金校区体育馆

3608宜春市招考办宜春市袁州区府北路 16 号宜阳大厦西座 1316 室
3609吉安市招考办吉安市韶山西路 3 号
3610上饶市招考办上饶市行政中心锦绣路 2 号广信大厦 B 楼
3611抚州市招考办抚州市赣东大道 1343 号

二、费用及退费

报名考试费 150 元,邮寄、档案材料费 30 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缴费。网报成功后,未参加现场确认或考试的,不退报考费。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 年 11 月 8 - 11 月 12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报考点选择

(一)我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我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报考安排如下: 

1. 广西医科大学报考点:接受广西医科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 桂林理工大学报考点:接受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医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博文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3. 广西中医药大学报考点:接受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广西外国语学院、南宁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二)报考专业所考科目中含 5XX 科目(考试时间为三小时以上六小时以下考试科目)的考生请就近到广西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报考点报考。 

(三)2016 年后毕业且未就业的我区高校本科毕业生可参照我区应届毕业生选择报考点。 

(四)工作单位或户口在我区的其他非应届考生可选择我区任意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请考生注意,我区各报考点所能容纳的考生有限,一旦达到考点上限,该考点将不再接受非应届考生报考,请考生尽量提早网上报名、已网上报名的考生及早网上交费,不要等到报名结束前两天才集中报名或缴费。

(五)其他事宜请考生查看各报考点的报考公告和招生单位的招生章程。 

二、费用及退费

报名费每人 40 元,考试费每人每科 40 元。对于考生的有效报名信息,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至 11 日

陕西省

一、报考点选择

(一)社会报考点 8 个:    

西安工业大学(6105)、西安邮电大学(6107)、陕西科技大学(611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6115)、西安工程大学(6117)、西安财经学院(6139)、陕西理工大学(6141)、延安大学(6143)

社会报考点接受考生范围为:  

1.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2.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3.报考省外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6.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7.报考该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二)院校报考点有:  

西北大学(6116)、第四军医大学(6129)、陕西中医药大学(6140)、西安医学院(6145)

院校报考点接受考生范围为:   

1.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该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二、现场确认

2017 年 11 月 12 日前

甘肃省

一、报考点选择

(一)天水市招生办公室(6202)

1.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水、陇南的往届考生。  

2.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天水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二)平凉市招生办公室(6203)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平凉的往届考生。  

(三)张掖市招生办公室(6204)

1.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张掖、酒泉、嘉峪关、东风、甘矿的往届考生。  

2.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河西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四)兰州大学(6205)

1.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 报考兰州大学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方式的考生。 

(五)兰州财经大学(6207)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定西市的往届考生。 

(六)兰州理工大学(6208)

1.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理工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和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夏州,甘南州的往届考生。  

(七)西北师范大学(6209)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白银市的往届考生。 

(八)兰州市招生办公室(6211)

1.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市的往届考生。 

2.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外申请在兰州参加考试的应往届考生。 

(九)庆阳市招生办公室(6212)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庆阳、长庆局的往届考生。  

(十)武威市招生办公室(6213)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武威市、金昌市的往届考生。  

二、费用及退费

4 科 150 元/人,3 科 140 元/人,2 科 90 元/人

三、现场确认

2017 年 11 月 7 日 - 11 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报考点选择

仅设一个报名点,名称为宁夏教育考试院(代码 6401),凡要在宁夏参加考试的考生请选该报名点。

二、费用

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 180 元/人。

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报考点选择

(一)各报考点负责区域 

1、伊犁州招生办公室 

① 负责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伊犁州考生的报考工作; 

② 负责伊犁师范学院应届生考生的报考工作; 

2、石河子市招生办公室 

负责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石河子市考生的报考工作; 

3、巴州招生办公室 

负责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巴州考生的报考工作; 

4、喀什地区招生办公室 

① 负责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等地考生的报考工作; 

② 负责喀什大学应届生考生的报考工作; 

5、克拉玛依招生办公室 

① 负责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州、奎屯等地考生的报考工作; 

② 负责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应届生考生的报名工作; 

6、乌鲁木齐市招生办公室 

① 负责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哈密、吐鲁番等考生的报考工作;

② 负责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新疆财经大学、昌吉学院、新疆农业大学科技学院、新疆大学科技学院(乌鲁木齐就读的)应届生的报名工作; 

7、塔里木大学 

① 负责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阿克苏地区考生的报考工作,及报本校考生的报名工作。 

8、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考点只受理报考本校各类考生的报名工作。 

9、负责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工作的报考点有伊犁州招生办公室、石河子市招生办公室、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招生办公室、喀什地区招生办公室、克拉玛依招生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招生办公室及塔里木大学。 

【注】:应届生原则上应在学校就读所在地报考,历届生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现场确认时所有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 

二、费用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新疆 2018 年研究生网上报名暂不实行网上缴费,需在现场确认期间缴纳报名费用)。 

三、现场确认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11 月 7 日-11 日 

湖南省

一、报考点选择

以下依次为:代码  报名点名称  联系部门  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4301 国防科技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处   长沙市砚瓦池  0731-84572513   

4302 湘潭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   湘潭市西郊羊古塘   0731-58292051   

4303 湖南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2 号   0731-88822856   

4304 中南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处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932 号   0731-88876806  

4305 吉首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科   吉首市人民南路 120 号   0743-8565122   

4306 长沙理工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   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 45 号   0731-85219058,82309678   

4307 湖南农业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   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 1 号   0731-84618111   

4308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   长沙市韶山南路 498 号   0731-85623266   

4309 湖南理工学院   研究生处招生办   湖南省岳阳市学院路   0730-8809770 

4310 南华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    衡阳市常胜西路 28 号    0734-8282310   

4311 湖南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   长沙市含浦科教园区学士路 300 号    0731-88459412  

4312 湖南师范大学   研究生院考务办    长沙市麓山南路 36 号   0731-88873095   

4313 湖南工业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   0731-22183156   

4314 湖南科技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   湖南湘潭市桃园路   0731-58291000   

4315 长沙市教育考试院   普通高校招生科   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 320 号   0731-88626536   

4316 株洲市教育考试院   学业服务科   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 537 号   0731-22663787   

4317 湘潭市教育考试院 招考科    湘潭市岳塘区双拥路 168 号   0731-55588806   

4318 衡阳市教育局   考试院招生办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 17 号    0734-8811386   

4319 邵阳市教育局   考试院    邵阳市宝庆中路 505 号   0739-5603959  

4320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招考办    岳阳市岳阳大道东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0730-8805537   

4321 常德市教育局 招考办   湖南常德市   0736-7890769   

4322 张家界市教育考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 198 号(澧滨小学对面)   0744-8218558   

4323 益阳市教育考试院   湖南益阳市桃花仑西路 685 号   0737-4246245   

4324 娄底市教育局考试院   湖南娄底市乐坪大道东 477 号   0738-8313331   

4325 郴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自考办   湖南郴州市苏仙南路 3 号   0735-2850364   

4326 永州市教育考试院 招生科     湖南永州市    0746-8211559   

4327 怀化市教育考试院    怀化市迎丰中路育才巷 12 号   0745-2712406   

4328 湘西自治州教育考试院 自考科   湖南吉首市团结西路 17 号  0743-8711235 

4329 湖南商学院   研究生院招生办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569 号   0731-88688031 

二、费用及退费

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或者多报、错报,以及错过现场确认的,其报考费将一律不予退还。

三、现场确认

2017 年 11 月 7 日至 10 日

四川省

一、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须按其所报单位要求选择报考点(详见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或直接向所报招生单位咨询);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户口在本省的应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在我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者须提供工作地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需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原始凭证)。 

二、费用及退费

(一)报名考试费 180 元/人

(二)关于退费  

1. 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 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名考试费。   

三、现场确认

2017 年 11 月 12 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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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蒋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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