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化吸入疗法在呼吸疾病中应用3大注意事项

2016-10-06 08:40 来源:丁香园 作者:羟考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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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自《雾化吸入疗法在呼吸疾病中的应用专家共识》。

雾化吸入疗法是治疗呼吸系统相关疾病较为理想的常用给药方法,适应人群广泛(包括婴幼儿、重症患者等)。雾化吸入相关药物在呼吸疾病中的规范应用和相关雾化装置的规范使用,将有效改善临床疗效。临床医务人员应充分认识到规范的雾化吸入治疗给患者带来的益处,不断优化临床方案,为呼吸疾病防治探索临床新路径。

关于非雾化剂型雾化吸入的使用原则 

在临床用药过程中,将非雾化制剂当作雾化制剂使用,即「超说明书用药」,也就是药品使用的适应证、剂量、患者群体和给药途径等不在药监部门批准的说明书范围之内,属于「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专家共识对于非雾化制剂使用原则遵循「超说明书用药」原则,对部分临床常见不规范使用作以下警示说明。    

1. 传统的雾化用药适合雾化吗?  

地塞米松、庆大霉素、α-糜蛋白酶联合雾化,通常称为「呼三联」。目前仍有部分医院使用,因该三类药物均无雾化剂型,须予以重视和规范。    

(1)地塞米松:不适合雾化。该药进人体内后,需经肝脏转化后在全身起作用,不良反应大;脂溶性低、水溶性高,与气道黏膜组织结合较少,肺内沉积率低,与糖皮质激素受体受体的亲和力低,在气道内滞留时间也短,疗效相对也较差。

(2)庆大霉素:不适合雾化。因气道药物浓度过低,达不到抗感染的目的,细菌长期处于亚抑菌状态,产生耐药,同时可刺激气道上皮,加重上皮炎症反应。  

(3)α-糜蛋白酶:不适合雾化。有报道该药对肺组织有损伤,吸入气道内可致炎症加重并诱发哮喘;该药对视网膜毒性较强,雾化时接触眼睛容易造成损伤;遇血液迅速失活,不能用于咽部、肺部手术患者。

2. 以静脉制剂替代雾化制剂使用可行吗?    

如氨溴索,国内尚无雾化剂型。非雾化制剂的药物无法达到雾化颗粒要求,无法通过呼吸道清除,可能在肺部沉积,从而增加肺部感染的发生率;静脉制剂中含有防腐剂,如酚、亚硝酸盐等吸入后可诱发哮喘发作,故不推荐雾化使用。    

3. 中成药是否适合雾化吸入?    

无雾化剂型,无证据,无配伍相关数据,不推荐雾化使用。    

雾化吸入疗法影响因素

1. 不同雾化器影响因素比较

(1)喷射雾化器:其产生的气溶胶颗粒的直径和释雾量取决于压缩气体的压力和流量,也取决于不同品牌型号雾化器的内部阻力等结构性参数。压缩气体的压力及流量均与释雾量呈正比,与气溶胶颗粒直径呈反比。气压越高、流量越大,喷射雾化器产生的气溶胶颗粒直径就越小,释雾量就越大。

提醒:压缩泵产生的压缩空气常需交流电源,在户外或电源不稳定地区的应用受到限制。但压缩泵输出的气体压力和流量一般比较恒定,治疗效果的同质化和可比性更好,易于进行质量控制和雾化吸入临床效果的比较。高压氧瓶存储的高压氧通过减压阀输,无需电源等条件限制,使用方便;但当气压低于减压阀限压标准后,释雾量变小,继而影响到雾化吸入的效果。

(2)超声雾化器:其释出颗粒直径大小与超声频率呈负相关,频率越高颗粒越小。释雾量则与超声波振幅(功率)呈正相关。强度越大,释雾量越大。一些超声雾化器可通过调节功率而改变雾化量,以满足临床需求。一般而言,超声雾化器的释雾量高于喷射雾化器,故常用于需大释雾量(如雾化吸入激发)的诊疗工作中。    

提醒:不同液体的物理特性(如水溶性和脂溶性)不同,对于这些液体的混合物(如糖皮质激素与水的混悬液)的雾化释出比例和效果也不一样,因此超声雾化时可能导致溶液的浓缩。由于超声的剧烈振荡可使雾化容器内的液体加温,这对某些药物如含蛋白质或肽类化合物的稳定性可能不利。   

(3)振动筛孔雾化器:产生的颗粒大小取决于筛孔的直径。该装置减少了超声振动液体产热的影响,对吸入药物的影响较少,是目前雾化效率最高的雾化器。

比较:与超声雾化器以及喷射雾化器不同,振动筛孔雾化器的储药罐可位于呼吸管路的上方,与之相对隔绝,因此降低了雾化装置被管路污染的可能性,并且可以在雾化过程中随时增加药物剂量。 

2. 影响雾化器雾化效能的主要因素    

(1)有效雾化颗粒的直径:指有治疗价值即能沉积于气道和肺部的雾化颗粒直径,以 3.0~5.0 um 为佳,应在 0.5~10.0 um。

(2)单位时间的释雾量:指单位时间离开雾化器开口端能被吸入的气溶胶量。释雾量大则在相同时间内被吸入的量大,药物剂量也增大,能更有效地发挥治疗效用。

提醒:应注意药物短时间内进人体内增多带来的不良反应也可能增大,需要综合评估。此外,如果短时间内大量液体经雾化吸入到体内,也有可能导致肺积液过多(肺水肿),或气道内附着的干稠分泌物经短时间稀释后体积膨胀,导致急性气道堵塞。    

3. 影响雾化吸入治疗的其他非药物因素   

(1)基础疾病状态:患者的呼吸系统特征可影响气溶胶在呼吸道的输送,如气管黏膜的炎症、肿胀、痉挛,分泌物的潴留等病变导致气道阻力增加时,吸入的气溶胶在呼吸系统的分布不均一,狭窄部位药物浓度可能会增加,阻塞部位远端的药物沉积减少,从而使临床疗效下降。

提醒:雾化治疗前,应尽量清除痰液和肺不张等因素,以利于气溶胶在下呼吸道和肺内沉积。

(2)呼吸形式:影响气溶胶沉积的呼吸形式,包括呼吸频率、气流形式、吸气流量、吸气容积、吸呼时间比和吸气保持。慢而深的呼吸有利于气溶胶微粒在下呼吸道和肺泡沉积。呼吸频率快且吸气容积小时,肺内沉积较少。吸气流量过快,局部易产生湍流,促使气溶胶互相撞击沉积于大气道,导致肺内沉积量明显下降。当吸气容量恒定时,随潮气量的增加、吸气时间延长,深而慢的呼吸更有利于气溶胶的沉积。    

(3)认知和配合能力:无论使用何种雾化器,只要患者正确使用装置,则所达到的临床效果相似。患者的认知和配合能力也决定了是否能有效地运用雾化器。

雾化吸入疗法注意事项

1. 雾化吸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雾化吸入过程中部分患者可出现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口干、胸闷、气促、心悸、呼吸困难、血氧饱和度下降及雾化器咬口的摩擦对口角等皮肤黏膜的损伤等。这些不良反应中,部分可能与呼吸过度通气等有关,部分可能与药物的直接作用有关,需甄别对待。    

注意事项:

(1)教会患者正确的吸入方法,应作深吸气,使药液充分达到支气管和肺内。

(2)吸入前要清洁口腔,清除口腔内分泌物及食物残渣。吸入后应漱口,防止药物在咽部聚积。

(3)吸药前不能抹油性面膏;用面罩者应洗脸;避免药物进入眼睛。

(4)吸入治疗时患者取舒适体位,雾化后痰液稀释刺激患者咳嗽,应及时翻身拍背,协助排痰,保持呼吸道通畅。

(6)对自身免疫功能减退的患者雾化吸入时,应重视诱发口腔霉菌感染问题。心肾功能不全及年老体弱者,要注意防止湿化或雾化量大造成肺水肿。

(7)采用氧气为气源可因吸入的是氧气而导致吸入氧分压迅速提高,这对于部分哮喘患者因雾化吸入β2受体激动剂后通气/灌注 ( V/Q) 比值改变而出现动脉血氧分压的下降可有预防作用。但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易出现 CO2 潴留的患者(如慢阻肺伴呼吸衰竭)可自主呼吸抑制和加重 CO2 潴留,因这些患者呼吸兴奋主要依赖于低氧刺激,而缺氧的改善使低氧刺激减弱,需引起警惕。

(8)超声雾化方法不应用于含蛋白质或肽类药物的雾化治疗,也不应用于混悬液(如脂溶性糖皮质激素)的雾化治疗。    

2. 气溶胶相关注意事项

雾化器输出气溶胶,其相关不良反应主要包括感染、气道高反应等。气溶胶通常是冷的、高浓度的,易诱发患者出现气道高反应,特别是有肺部疾病史的患者;气溶胶相关的感染包括雾化器和吸入药物的污染以及病原菌在患者间的传播。

注意事项:

(1)专人专用。储存药液的雾化器及呼吸管道、雾化面罩等应该每位患者一个(套),应及时消毒。

(2)单一剂量给药。尽量使用单一剂量药物,多剂量药物开瓶后的储存及使用均存在的污染风险。

(3)注意手卫生。进行雾化治疗时,操作者需在治疗前后洗手,减少患者间病原菌的传播。

(4)病情观察。治疗过程中需密切观察患者,防止气道痉挛的发生。

(5)连接过滤器。机械通气的患者进行雾化治疗时,建议雾化治疗时在呼吸机的吸气端连接过滤器。

(6)注意环境污染。在雾化吸入的呼气端开口放置雾化过滤器,有助于保护空气环境,避免受药物等污染。 

参考文献:

1. 雾化吸入疗法在呼吸疾病中的应用专家共识.《中华医学杂志》2016 年第 34 期.

编辑: 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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