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逛丁香园发现了萧山医院刻意刁难辞职医生的人事争议。这种做法无非是让更多的在职医生明白:从这里辞职没那么容易!
然而一个医院狭隘的思维也许已经决定了它的发展高度,至少在这一届领导团队来说,他们不顾医院口碑的策略是失败的,给以后医院的人才招聘留下了无穷后患!医生自由流动不可阻挡,你们在怕什么?
萧山医院即使明知诉讼失败,也不和医生协商解决辞职问题,主要在于医院的违约成本太低,没有更明确的惩罚措施,医院拖着医生,损失最大的是医生,医院是不会被拖垮的。
如果把医生辞职与院长的仕途挂钩,我想绝对不至于导致目前医生被处处打压的悲惨现状。
这种姿态我们也可以想到,这种医院不论对于医生还是患者,必定都高高在上,他们拥有庞大的社会资源和经济资源,不屑于和一个小医生好聚好散!也许,从一个行为就能够看到医院的管理层次了。
辞职手续办理流程如何推动?
扣押证件是否合法?
违约金15万元的合法性、合理性
之前已经写过医生辞职的系列文章,这里仅作强调和重复。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就是说,书面的辞职申请是必须的。
最近医生辞职咨询问题很多,很多还仅仅有想法而已。因此,想要成功辞职,必须先要迈出实质性的第一步,那就是立即递交辞职申请,并且确定递交日期,并保留好证据。
记住:提前30天和书面申请
一、遵守解除预告期 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30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从帖文卡以看到,萧山医院保留医生们的资格证原件,公开违反浙江卫计委的行政性通知。由此可以见到,我国行政管理的执行力如何?下级公然违反文件精神,上级不管不问,这就是现实的卫计委,监管是虚的,因此医院的违法行为是公开的。
浙江省卫计委近期陆续接到大量投诉,反映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执业中被强行保管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故而出台该通知,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医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物。
《关于规范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管理的通知》
浙卫办医政发函 [2015] 7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卫生局),省级医疗单位:近期,我委陆续接到反映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执业中被强行保管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投诉,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是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医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物。医疗机构为完善医务人员人事管理档案的,可以保管医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复印件。
二、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劳动、人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制定人事或劳动合同,合法合理维护医疗机构的权益。
三、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在建立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时,要遵守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秉承契约精神,诚实守信。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
医院扣证件,有什么好办法呢?找上级主管部门即萧山区卫计局提出医院违法行为,要求进行处理,记得提出书面申请,为以后搞行政诉讼保留证据。
搞定一家医院就要多方面下手,行政、仲裁、法院、劳动监察大队都必须有你的身影出现。作为医院内部员工,难道就没有发现医院的违规之处吗?院长往往最怕什么,就是你最应该去投入精力的地方!
上次已经发过萧山医院医生辞职的判决书,真的是经过了仲裁、一审、二审,和丁香园这位医生发帖的事实相符,医院就是让你走一下程序,拖一下时间。发出链接,事关萧山医院:医生辞职:事业单位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辞职!
15万,一个不小的数字,医院有没有把这15万定义一个恰当的名字呢?违约金?好处费?当一个医院张开血口对准曾经辛勤劳动付出的医生们,还有谁能相信医院的公益性。搞政治的终究丧失了同甘共苦的人情味,把利益放在第一位。我们无法得知这15万的最终去向,但敢于开口要价是不是一种医院行政管理的职业习惯?
劳动仲裁需要2个月左右,法院诉讼简易程序要3个月之内,普通程序要6个月,二审审限三个月。当然最快3个月可以拿到判决书,最慢也要一年左右,作为医生谁能承受这么久的时间成本呢?
当然你可以学习小编,通过司法考试再辞职,一边实践一边辞职,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哦。
15万的违约金,你信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约定: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因此医院要医生拿出15万是随口而出,并无根据。这些搞行政的不学无术,张口就是钱,请你们再谨慎谨慎,不要再口无遮拦,小心被扣上敲诈勒索的帽子!
如果医院要15万,请拿出5万维权,会让你更有效率!当然你可以找靠谱的律师,加速你的维权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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