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博士生资助每生每年1万

2014-07-09 09:32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刘玉
字体大小
- | +

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辽宁省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政策。据悉,此举意在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在辽宁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则由各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按照博士研究生不高于每生每年1.8万元,硕士研究生不高于每生每年1.2万元自行确定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政策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高校共同承担。

查看信源地址

编辑: zhongguoxing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丁香园”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丁香园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丁香园”。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