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扑克之红桃篇:小儿抗癫痫药物

2016-09-08 20:00 来源:丁香园 作者:文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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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们学习了儿童神经系统定位诊断的基本原则,为了便于记忆与临床应用,推送了神经系统定位诊断的扑克牌法(点此查看全篇>>)。寓学于乐,通过 54 张扑克牌记住儿科常用药物的用法,两全其美。现在,儿科用药扑克系列正式启动,今天学习红桃篇-抗癫痫药物系列。

抗癫痫药物治疗原则

1. 根据发作类型和综合征分类选择药物,还要考虑共患病、共用药、年龄、家属意愿等;

2. 如果合理使用后仍有发作,重新评估诊断;

3. 推荐患者固定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药物;

4. 尽可能单药;

5. 如果选用第一种药物失败,试用另一种药物,并加量至足够量后,第一种药物逐渐减量;

6. 仅在单药治疗没有达到无发作时才推荐联合用药;

7. 如果联合用药患儿未获益,应回到原来患儿最能接受的方案;

8. 通常情况下,第二次发作后开始推荐加药,但如果已有两次发作,而发作间隔 1 年以上,可以暂时推迟加药;

9. 当患儿有脑功能缺陷、脑电图提示明确痫样放电、患儿家属不能接受再次发作、头颅影像学显示脑结构损害时要与监护人商量后决定是否加药;

10. 癫痫患儿如果持续 2 年无发作,即存在停药可能性,脑电图对减停药物有参考价值,多数癫痫综合征需要脑电图完全无癫痫样放电再考虑减停,减停过程需要 3~6 月,如果减停过程中再次出现癫痫样放电,需要停止减停。

11. BECT 等超过患病年龄,并不完全要求撤停药前脑电图正常,存在脑结构性异常或 JME 等特殊综合征应当延长到 3~5 年无发作。

12. 单药减停过程不少于 6 个月,多药减停每种药物不少于 3 个月,一次只能减停一种;苯二氮卓类与巴比妥类减停不少于 6 个月,减停过程中再次发作应当将药物恢复至减量前一次剂量,停药后再次发作应恢复既往药物治疗。

13. 停药 1 年再次发作可以观察,避免诱因,如停药 2 年再次发作,应再次评估确定治疗方案。

红桃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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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缩写

VPA-丙戊酸;TPM-托吡酯;LTG-拉莫三嗪;LEV-左乙拉西坦;CZP-氯硝西泮;NZP-硝西泮;PB-苯巴比妥;CBZ-卡马西平;OXC-奥卡西平;PHT-苯妥英钠;ACTH-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PDN-泼尼松;VGP-氨己烯酸。

这次我们学习了儿科用药扑克的红桃系列,下周我们学习黑桃系列(抗菌药篇),集齐 54 张扑克牌后,一起来玩「斗地主」吧!边玩边学,循序渐进,牢固掌握小儿常用药物的使用。

编辑: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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